为满足温州市鹿城区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其中公开招聘41名(含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3名,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聘1名),公开选调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4年8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本科生及往届研究生、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12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应资格须在2024年8月12日前取得)。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8.截止到2024年8月1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
9.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
10.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
11.现役军人;
12.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选调)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4)。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对象范围:
1.在鹿城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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