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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7人)

2024-08-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计划招聘事业工作人员57名。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范围和对象、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或登录下列网址查询:

http://www.panan.gov.cn/ (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qssy.zjks.com/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17日至2006年8月17日期间出生,下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8至45周岁(1978年8月17日至2006年8月17日期间出生,下同)。

4.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资格、基层工作经历、获奖、服务期、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4年8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岗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17日。

3.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其它证明无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委培生(定向生)、公务员、现役军人和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事业单位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未尽事项详见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9时—2024年8月2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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