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共4家。具体如下:
(一)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二)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三)浙江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
(四)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省公安厅下属4家事业单位本次招聘8个岗位共8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要求,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其中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岗位仅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12月底前毕业)。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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