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统计局网(http://tjj.zj.gov.cn/);
2、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统计局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统计局人事处:0571-87052930;
省统计局机关纪委:0571-87052890。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省统计局人事处:0571-87052926;
省统计统计研究与信息发布中心:0571-88843694。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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