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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4人

2024-10-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素质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计划招聘14人,其中事业单位10人,国有企业4人。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招聘对象为毕业于国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境)外位列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院校名单详见附件3)。

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范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以及通过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取得学历学位的研究生;现役军人、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硕士研究生须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五)具有乐清籍贯或乐清市户籍(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具有乐清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乐清市户籍),户籍以2024年 10月 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同步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所报单位的电子邮箱,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提示: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材料。

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所报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单位名称、电子邮箱、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所需材料:

(1)《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相互衔接)。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户口本及相关户籍(籍贯)材料扫描件。

(4)个人社保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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