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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1名公告

2024-11-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引进对象:具备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引进对象如是留学归来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要求所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的高校(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8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4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在2024年11月20日24时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能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0时至11月20日24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各单位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各用人单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平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4)(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职称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本次招考的书面意见(附件6)。

(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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