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浙政发〔2012〕93号)及八部委联发的《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苍南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毕业)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苍南县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2.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从苍南县(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下同)应征入伍的,且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于2024年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
2.从苍南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大学生(包括应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对象),退役后恢复学籍继续就读,于2024年度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上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现场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11月20日17时
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219室)。
报名材料:
(1)《苍南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024年退役(毕业)大学生士兵报名表》1份(见附件1,须经县人武部审核盖章);
(2)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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