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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24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杭州师范大学决定在北京现场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创建于1908年,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杭州市,现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学校下设24个学院(部)、2所直属附属医院,具体情况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hznu.edu.cn/。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8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5年9月30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具有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和初面
1.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以及资格初审环节所需要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znufdy@hznu.edu.cn,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00。
(2)现场报名:“2024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将于2024年11月16日(周六)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应聘者可至现场报名点提交《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表》(附件2,请提前填写,也可现场索要)及个人简历等材料。报名时间:招聘会开始至当天中午12:00结束。
2.资格初审和初面。招聘单位将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点进行纸质材料的审查和初面。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所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会现场提交《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表》及个人简历(一式五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任职时间等)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已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的,可不提供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并请于2024年11月16日中午12:00前至招聘会现场参加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初面。初面通过面谈交流形式,着重审查学习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多岗位适应能力等。初面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进入第一轮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未参加2024年11月16日北京专场招聘会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关注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后续资格初审、初面和第一轮面试的相关安排。已参加2024年11月16日北京专场招聘会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受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以及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两轮面试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轮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初审和初面后告知应聘人员。面试一般按照资格初审和初面通过的先后顺序进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一轮面试采用双向交流面谈形式,考察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沟通能力、工作潜力、来校工作意愿、未来职业规划等。
考虑到现场招聘的不确定性,按照招聘计划最高1:8的比例控制岗位参加第二轮面试名单,不足1:8比例的,按照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确定第二轮面试名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参加第二轮面试。如面试合格的总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2比例,招聘单位可酌情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第二轮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将在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通知。
2.第二轮面试
(1)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第二轮面试在杭州师范大学进行,入围人员须来校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心理测评,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的,视作放弃。
入围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证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任职时间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第二轮面试。
(2)面试。第二轮面试分无领导小组面试和综合型面试两场进行,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第一场面试为无领导小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4比例确定入围第二场综合型面试人员名单。
第二轮面试总成绩按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的40%和综合型面试成绩的60%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第二轮面试总成绩为最终成绩,根据分数高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综合型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将加试一轮(内容与综合型面试要求一致),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拟录用结果报学校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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