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文广旅局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由市文广旅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此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的,曾获得省、市级相关专业比赛(政府部门组织或主办)奖项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市文广旅局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2.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限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文广旅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附件: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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