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ic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19年12月31日)。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应聘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公告指定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icc.edu.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报名等具体问题,请向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22000)
联系人:钱老师、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3803553、0579-83803828
创新研究院联系人:骆旭锋,0579-8563301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计划.docx.docx
附件2: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新研究院(义乌创新研究院)研究人员招聘计划.docx.docx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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