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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11月7日9时—2018年11月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1月21日9时—2018年11月23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到市民政局网站上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市民政局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民政局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与市民政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4250,褚老师;
监督电话:0574-8918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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