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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审
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6日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通过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专项赋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项赋分,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11月24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专项赋分。专项赋分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大学生村官在岗每满一年计2分,年度考核优秀的1次计4分。在岗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加7分,获得省级单项先进、市级综合荣誉的加5分,获得市级单项先进、县级综合荣誉的加3分。获得荣誉以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因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荣誉的以最高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获得的荣誉加分项可累计赋分,同一荣誉涉及跨年度的按一次计分,专项赋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专项赋分高者为先。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者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县(区)委组织部、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由所在县(区)、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确定聘用岗位,并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市、县(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我市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为公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公告信息的唯一平台。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监督投诉电话:市委组织部2281011,12380。
5、各地报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定海区委组织部:2040172
普陀区委组织部:3050315
岱山县委组织部:4479146
嵊泗县委组织部:5081570
新城管委会:2299026
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6878124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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