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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计划财务处长、外事办(港澳台办、国际交流中心)主任公告(1名)

2019-04-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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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浙江省公务员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公开选聘两名中层正职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浙江省示范高职院校和优质高职院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主管单位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学院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1人、外事办(港澳台办、国际交流中心)主任1人。均为管理五级职员岗位。

具体要求:

1.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本科;

2.计划财务处处长岗位要求财会类学科背景和财务部门工作经历,外事办(港澳台办、国际交流中心)主任岗位要求外语专业学科背景和外事(国际交流)工作经历;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7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为全国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

1.现任(聘)正处级(管理五级职员)职务;

2.现任(聘)副处级(管理六级职员)职务,且任职满2年(2017年4月以前任职);

3.具有2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且现聘在专业技术4级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7级以上岗位聘满2年以上。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学院人才引进奖励政策要求的,可以同等享受。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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