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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强制医疗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人民警察身份),市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市人口数据管理中心)、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市戒毒康复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非人民警察身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强制医疗所)是宁波市公安局下属的公益Ⅰ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医疗人员和临时约束保护性人员的收治收戒工作,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医疗人员和临时约束保护性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承担全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承担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
宁波市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市人口数据管理中心)是宁波市公安局下属的公益Ⅰ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检验的技术处理、审核和指导;对市级人口信息和制证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更新、日常维护和数据检测分析;承担全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传输的技术处理等服务工作。
宁波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是宁波市公安局下属的公益Ⅰ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重特大案件现场勘查和物证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刑事技术工作的规划、指导、考核和人员培训,为执法部门提供检验鉴定服务。
宁波市戒毒康复中心是宁波市公安局直属的公益Ⅱ类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目前由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强制医疗所)统一管理,主要负责接收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后自愿留所康复人员和自愿戒毒康复人员的戒毒康复治疗、心理治疗、职业技能培训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及精神障碍人员的康复治疗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宁波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9时—8月3日16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点击进入“2018年宁波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其中对报考宁波市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市人口数据管理中心)人口信息审核和市戒毒康复中心男性康复区管教岗位的有辅警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先参加所在单位的预报名,填写《宁波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经所在基层所(队、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再经公安系统网上公示。所在单位预报名和网上报名两者缺一不可。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4日9时—2018年8月9日16时。
招录机关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特别是报考宁波市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市人口数据管理中心)人口信息审核和市戒毒康复中心男性康复区管教岗位有辅警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未经公示或公示有异议),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9时—8月10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及资格初审在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6时。
4、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8月13日9时—8月14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网上公安局”予以公布。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22日9时—8月24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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