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符合的岗位。
(五)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乐清市城投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相关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城投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77-6252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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