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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第一批)考试成绩查分结果、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人员名单的公告

2018-05-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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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5月23日接受了11名考生提出查分申请。根据笔试成绩和查分结果,按文件要求确定最低合格分数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将查分结果、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8年5月30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在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五楼会议室)进行,请笔试入围的考生准时到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前,入围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市卫计局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公告规定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应于5月30日当天提供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特定对象下列材料可放宽至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至市卫计局11楼1112办公室。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

(2)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4、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复审委托书(附件4)。

5、麻醉学(3001)、医学影像学(3201)、针灸推拿学(3401)等选岗的入围考生请提前到8:45到场,市卫计局将按照考生排名由考生来选择岗位。

三、咨询电话: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77-61528721。

 

附件:附件1: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第一批)笔试成绩查分结果.xls


         附件2: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第一批)考试合格分数线.xls


         附件3: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第一批)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4:复审委托书.doc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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