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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桐庐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公告(100名)

2020-07-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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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桐庐人才网”〈网址:http://www.tlrcw.net.cn/〉、“健康桐庐”微信公众号);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公卫相关岗位笔试内容为预防医学知识,其他医卫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至9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合格分以上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2020年8月24日(暂定,具体时间待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在桐庐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认证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4.本县委托培养的农村社区定向委培毕业生(编外)符合条件的可报考乡镇岗位。

      5.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在首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5年内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期满未取得的,由所在单位予以解聘。

      6.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w.net.cn/)公布。

      7.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8.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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