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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市级公立医院副院长公告

2020-07-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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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

(3)毕业证、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

(5)任职文件;

(6)所获奖励证书(含荣誉证明);

(7)学术兼职和社会兼职证书等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答辩

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成立综合考评组,考评专家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谈提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对拟竞聘医院现状的分析和医院发展预期目标、采取的对策与措施等方面的能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到竞聘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浙江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作风品行、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和职业精神等情况。

(五)拟定人选

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面试答辩表现,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研究,按组织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及调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5年(试用期1年)的聘用合同,同时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职务任命。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实行目标年薪制。具体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市级公立医院综合考评办法与副院长的综合能力水平和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对5年聘期期满考核优秀者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人才引进待遇:根据《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规定,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安家补贴或租房(生活)补贴等待遇。引进的副院长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获补贴110万元,对列入湖州市A类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副院长最高补贴可达600万元。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浙江省湖州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市级公立医院副院长报名表》,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卫生健康委驻委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2-2760058。

七、其他事项

(一)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572-2760023、2760066,联系人:蔡女士(18157280908)、何女士(13567226722)。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青太路915号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313000。
    (二)本公告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省湖州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市级公立医院副院长报名表

      2.浙江省湖州市5家市级公立医院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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