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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0-08-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推出岗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

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572-2555129

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572-2030010

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人事科         0572-2760056

 

 

附件:1.2020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  2020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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