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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63名)

2020-07-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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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8月8日9:00—2020年8月1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007、010、016、021、025、029-038、041-046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并在永嘉公务网公布。其他岗位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8月11日(下午14:30—17:00)到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27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2020年8月22日9: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4.笔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

具体名单请登录永嘉公务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永嘉公务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培养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附件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3.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选调对象不需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用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选调)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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