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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投诉
联系电话:0571-87914158
本公告由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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