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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39名)

2020-11-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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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②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11月18日上午9:00—11月20日下午4:30到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下载(http://www.syjob.com.cn/)。

3.技能操作考试

①技能操作考时间另行通知;

②技能操作考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需要参加技能操作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组织技能操作考试。

4.面试

①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②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考成绩之和,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6名的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笔试成绩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技能操作考成绩次日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5.总成绩计算

①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②除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外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3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技能操作考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除报上虞基层医疗单位外,按报考单位和岗位择优聘用。报考上虞基层医疗单位的,根据公告推出具体招聘单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择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并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

除报上虞基层医疗单位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1.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

2.拟聘用人员必须于考察结束后30天内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或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4.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区级医院医共体分院)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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