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引进人才享受兰溪市乡贤基金卫生人才奖励政策(例:全日制医学类硕士15-35万/5年)。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不受招考比例限制,外县市原卫技人才可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可报名。
(二)人才引进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三)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等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享受人才奖励政策的服务期限按人才奖励政策要求执行。
(四)人才奖励政策由兰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优秀人才因岗位数量未被录用的,列入2021年人才招录储备库(另行公告)。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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