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371062928|医疗公众号:浙江卫生系统考试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②2021年未按时取得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
3.本次招聘人员建立服务期制度,一经聘用后,须在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4.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9-82372600。
5.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579-82158181。
6.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7.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