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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考试方式: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均需进行专业分类笔试和面试。
2.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周日);
②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4月30日上午9:00—5月6日下午4:30到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下载(http://www.syjob.com.cn/)。
3.面试
①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②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6名的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笔试成绩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4.总成绩计算
①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②其他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如有联合招聘岗位,根据公告推出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择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并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或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区级医院医共体分院)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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