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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七、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递补
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报到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
1.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2.由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可能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时间,请各位应聘者知悉。
3.本次招聘活动由湖州南浔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理。
南浔区医疗集团菱湖分院
湖州南浔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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