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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事业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岗位编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单位及指标 |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 学历及其他要求 |
1 | 护理 | 市四院20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至少2年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下列一项者)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不限户籍。
2.宁波户籍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3.在余姚市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工作时间截止2022年1月18日,下同)、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限户籍。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22年1月18日。
余姚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和已被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失信行为等,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相应的专业;
4.身体健康。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注册报名
时间:时间:1月27日9:00—1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
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2年余姚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护理专业)”页面,注册个人信息后,根据招聘条件选择护理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时间:1月30日9:00—2月8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时间:2月9日9:00—2月9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改报;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当天完成。
(二)缴费确认
时间:2月10日9:00—2月1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届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科目为护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按100分计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上述网站。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五)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余一概不予受理。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符合招聘对象第3点即在余姚市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报名对象,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根据折算(折算方法见下面公式)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应聘者若笔试成绩不足48分(折合分),且低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折合分)的9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则淘汰,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以实践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成绩=相应岗位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七)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仅有1人的,若应聘者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参照宁波市考录国家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九)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才待遇政策
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余党发〔2017〕58号),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全职引进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引进补助。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单位服务满七年。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市四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3.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对象名单以及考试相关其他信息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公布。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 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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