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469727881|医疗公众号:浙江卫生系统考试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全国户籍也须提供,含首页及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含有成绩单的就业协议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一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全国户籍也须提供,含首页及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部分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其中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要求的,如果已经注册,执业范围必须和报考岗位相匹配,并且须同时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资历证明;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4.部分招聘岗位有公立医院或等级医院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及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6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心理健康评估项目。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在考察阶段有工作单位人员、委培生和已签约应届毕业生,应在招聘单位告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工作单位、委培单位、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考察后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岗位确认或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临平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和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2.网上注册及报名、缴费确认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政策咨询电话:0571-89277109(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
4.监督电话:0571-86153017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