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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66人

2022-03-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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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1卫技岗位笔试科目:《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

2非卫技岗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2门课程。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4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受疫情影响需要更改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各学科(考试科目)实际参加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为各科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直接淘汰。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健康天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 确定面试对象

对需要面试的非卫技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1)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直接淘汰。

(2) 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1)卫技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加结构化面试,以面试高者进入体检。

(2)非卫技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1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其他: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察

1、考察时间: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2、递交资料:考生须在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至天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303室,联系电话:0576-83812363),其中应届生要求在8月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以备审核,无正当理由逾期视作放弃考察资格。

3、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应在考察期内作出。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择岗、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中有反映的拟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择岗:公示期满后,录用人员按报名岗位定岗。其中医共体分院录用人员由医共体总院根据本次考录实际录取人数和岗位类别,结合各分院的整体发展计划、业务需求、学科发展、目前人员结构及人员退休情况,再次制定各分院需求岗位人数,进行阳光择岗。招聘岗位为一家分院的招聘录取人员直接分配到对应分院;多家分院有同一招聘岗位的,按考录成绩高低阳光择岗到相应分院。

3、聘用:

(1)拟聘用人员阳光择岗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培时间)才可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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