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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温州永嘉县卫健系统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252人公告

2022-05-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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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5月21日9:00—2022年5月2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岗位代码为2235、2236、2237、2238、2239、2240、2241、2253、2254、2255、2256、2258、2259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2224、2227、2228、2229、2232、2233、2243、2247、2249、2250、2251、2260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永嘉公务网公布。其他岗位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5月23日(下午14:30—17:00)到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26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2022年5月29日9: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永嘉公务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备注栏所列的用人单位有两家及以上的,由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由考生抽签决定)。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县外在职人员须于体检名单公布之后一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报名时对任职资格不作要求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2年4月30日起至5月12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7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5月8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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