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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对象,按照《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驻江山市红十字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各科目考试测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等过程成绩、对象公布都在江山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 公布。
5、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570-4371395、0570-4371398。
6、本公告由江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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