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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滨江区社会发展局下属事业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8人)

2022-06-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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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6月28日起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3日上午9:00—11:00。

2、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不得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2022年7月8日起考生可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入围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全国户籍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招聘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或合同)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应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5、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未按时参加复审的,或在复审环节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或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hangzhou.gov.cn/)[1] 人事信息栏中进行公示。

(三)面试

入围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个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替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将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的50%折算成综合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示后,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替补。需要替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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