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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余姚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203名)

2022-08-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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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请报名者做好自身防护,遵守相关防疫要求(附件4)。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按100分计算。应聘者(不包括报考从事村医工作岗位的人员)若笔试成绩不足42分(折合分),且低于同类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折合分)的90%,则淘汰,取消面试资格。从事村医工作岗位按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三类单独计类,应聘者若笔试成绩不足42分(折合分),且低于同类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折合分)的80%,则淘汰,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col/col1229454684/index.html,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报考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编码1~17),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

(三)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分类先根据折算(折算方法见下面公式)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应聘者为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为2至4人的按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按岗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护理(助产)类岗位的面试以实践考试形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相应岗位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类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仅有1人的,若应聘者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在聘用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手续),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个人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待遇。

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一定补助。

人才待遇政策按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享受。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其他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招聘工作相关通知、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col/col1229454684/index.html,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公布。

3.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9月1日及之后毕业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按照正常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聘用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作待岗处理;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定向岗位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须至少满7年(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市四院(均不含分院,下同)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4.从事村医工作岗位的具体村卫生室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需求等情况确定,若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拟聘用岗位安排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村卫生室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在村卫生室的服务期限须至少满 5 年(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服务期满后,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表现可流动到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在村卫生室和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工作须至少满15年(按相关规定退休的除外)。聘用人员服务期内提出辞职(须书面申请)的,市卫生健康局于1年后办理解聘手续。

5.本简章中所称的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是指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市四院、市疾控中心、市卫校、市急救站。

6.本简章中所称的同类岗位为临床类岗位、麻醉类岗位、中医类岗位、中西医结合类岗位、针灸推拿类岗位、口腔类岗位、公共卫生类岗位、放射类岗位、医学影像诊断类岗位、医学影像技术类岗位、药学类岗位、中药类岗位、医学检验类岗位、护理(助产)类岗位、生物医学工程类岗位、康复治疗类岗位、医学营养类岗位。从事村医工作岗位包括临床类(从事村医工作)岗位、中医类(从事村医工作)岗位、中西医结合类(从事村医工作)岗位。

7.根据相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具体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8.因疫情防控等非个人原因造成的毕业证书取得延迟等情况,另行处置。

9.报名现场不再发放本简章及附件,应聘者请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或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col/col1229454684/index.html,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自行下载。  

本简章由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8695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附件:1.余姚市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指标(另附)

2.余姚市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工作证明

4.关于余姚市卫技事业人员招聘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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