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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应届毕业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
四、 相关说明
(一)成绩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及地点、拟聘用人员等有关招聘工作情况将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相关医共体等用人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科目。
具体报考岗位专业范围和考试试卷科目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5倍时,按报考人数的1/2(四舍五入)核定招聘计划。仅有1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岗位除外)。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相应信息在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8月5日16:30前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等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务电话:85258121,85258123,监督电话:8992328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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