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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9名)

2022-11-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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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2.笔试

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

2.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到现场后交工作人员。

3.考生当天进入报名场所前,实行“测温+验码”。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

4.尚处于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5.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和相关补充公告。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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