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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1)面试形式:
a.临床医生、口腔医生、临床护士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b.公共卫生岗位、检验技师、医学影像岗位、中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申报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丽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8-2652006 0578-26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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