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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为了适应海曙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配置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六)户籍或生源要求(详见附件1)。户籍以2023年1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七)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0日。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邮箱地址:hsweijj@163.com;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畅通。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海曙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扫描件。
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学籍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3、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2日,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由海曙区卫生健康局通知本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委人力社保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导。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以补充公告为准。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在读证明、学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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