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
当前位置:
  • 首页 >
  • 医疗系统
  • >
  • 医疗招聘
  • >
  • 2023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109名)

2023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109名)

2023-03-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371062928|医疗公众号:浙江卫生系统考试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9:30-4月1 日9:30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笔试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以答题卡填涂形式作答。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笔刀,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其中护理1(11)、护理1(14)、护理1(21)、护理2(24)、护理2(31)、护理(32)、护理2(33)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2.面试前,由市卫生健康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按要求带齐以下材料:

(1)《2023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序号1至23号岗位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与单位签订的最近一次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岗位序号24至33号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应聘者与嘉兴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的原件及复印件。

(5)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6)定向培养应届毕业生和定向培养未满服务期限的在职人员报考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