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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0人公告

2023-04-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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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其中金华市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其他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4日。

(五)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5月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尚在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

5.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其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5月6日17时。

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5月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3年5月4日9时—5月6日17时)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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