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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择优选聘第二批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37人

2023-04-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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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1:1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核

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 )。

(六)签约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2023届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 )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区中医院0571-88393517。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择优选聘第二批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xlsx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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