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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绍兴市人民医院第三次社会公开招聘公告70人

2023-07-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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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进入考察环节前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后自行放弃或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12月31日前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人员无法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均视作放弃。在职人员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招聘单位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中医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二)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房票)等相关政策,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三)我院情况简介可查询各单位官方网站。

(四)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绍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监督。

(五)对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与我院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758855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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