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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杭州桐庐县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引事业人员26人公告

2023-08-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四)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五、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引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三)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四)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五)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公布在桐庐发布、健康桐庐等官方公众号。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前提供有关证明。

(七)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政策咨询电话:0571-58500921。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桐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64621400。

附件:

1.2023年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报名材料清单

2.2023年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紧缺专业目录

3.2023年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报名表

4.2023年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量化评分表

5.2023年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计划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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