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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根据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紧缺人才11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是指2023年8月28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资格比选、面试面谈、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内相关岗位招引计划完成前,长期接受应聘报名。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1.《2023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三方协议。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需提供学位证书;
4.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含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等;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资格(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等。从事工作岗位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执业证书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需体现缴费单位)为准,若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其他证明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二)资格审核
区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及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比选
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若资格比选有困难的岗位,可组织开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
(四)面试面谈
根据报名情况,由专业评审团定期组织面试面谈。对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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