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表中标明为紧缺岗位的,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3.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15日12:00至2023年9月17日17:00。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确认途径:登录招聘系统PC端,点击“个人中心-投递记录”,确认参加面试。
(二)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本次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总成绩。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2.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短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有关人员。面试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面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入围面试复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医院另行研究是否安排递补。确定安排递补的,各岗位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网(http://www.zjhtcm.com,人员招聘专栏);
2.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医院官网人员招聘板块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613535(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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