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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六)公示
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要反映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相关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期间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
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1.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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