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清泰实验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校医 | 1 | 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 | 1.具备医师或护士(师)执业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 2.具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等信息技术水平。 |
二、招聘要求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点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指定报名材料接收邮箱hzqtsy@163.com。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并注明杭州市清泰实验学校+岗位名称+姓名。(未注明的,不予受理)。 3.提交报名材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PDF文件);③学历、学位证书(PDF文件);④医师或护士(师)执业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PDF文件);⑤报名表(见附件,附近期1寸照)。
请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整理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报名者认真查看本人所报选岗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有缺漏者不接受报名。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经初选后,进入面试人员在10月13日前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相关要求和安排。
五.体检、政审
考试完毕,以择优录取原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工作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号
杭州市清泰实验学校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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