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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柯桥区卫生健康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柯桥区卫生健康单位2023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柯桥区部分卫生健康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9名(65个招聘职位),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新招聘人员为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区级医院和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齐贤分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部职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要求中级资格的岗位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护理岗位须35周岁及以下),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资格的岗位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时间统一计算到2023年10月16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具有资格职位的,其注册范围须与职位相一致。
4.下列情形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拟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接受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绍兴市柯桥区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8时— 10月24日15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6日18时— 10月25日12时。
应聘人员扫码或直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从应聘者栏进入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15时 。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柯桥区钱陶公路2999号,绍兴第三医院内)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应聘人员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必须在2023年10月16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或社保证明(附劳动合同)。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在2023年10月16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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