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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和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下属卫生事业单位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技人员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tzwxq.zjtz.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
2.“台州湾新区”微信公众号。
其中,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为发布本次相关招聘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各类人员,其中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5.报考时具有公务员或事业身份人员须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四、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00—11月24日16: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1日8:00—11月24日16:3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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