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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可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十、择岗
部分需应聘者择岗的岗位,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分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时间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与聘用
考察和择岗工作结束后,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卫技人员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招聘的卫技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需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予以解聘。
十二、注意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23年11月2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0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报考要求的职称不作为聘任依据。
(四)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电话:0576-88909200)或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电话:0576-88815306)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三、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等工作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咨询
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人: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6-88909200,0576-88909057;
2.监督
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联系电话:0576-88538810;
台州湾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联系电话:0576-88909608;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 0576-88511069。
3.其他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台州湾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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