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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人:沈卫杰 王欣媛 孔 珉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
附件:
附件2: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doc.doc
附件1: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ls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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